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规定,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如果一整年都任职那累计减除费用就是60000元。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规定,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如果一整年都任职那累计减除费用就是60000元。
友情链接申请要求:PR≥3,IP≥1000,内容属同类网站,无作弊现象